解密奥运会是如何给马匹做兴奋剂检查的

2015-10-16 20:41:52

来源: 中国国家马业网;编辑:张刚

在兴奋剂检查领域,马术比赛一直是奥运会最特殊的一项,不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,就连比赛用的马匹都要接受严格的兴奋剂检查。2008年在香港举行的北京奥运会马术比赛也是如此,比赛用马的兴奋剂检查,从采集到检测都将由香港奥马委、国际马联和香港赛马会马匹检测实验室负责。那么,香港采取了怎样的措施来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马匹万无一失呢?


2008年北京奥运会马术比赛中,从包括马匹参赛资格认定在内的整个赛前过程,组织方都严格把关,确保参赛马匹的健康,保证比赛的纯净与公平。按程序的先后顺序,最先进行的是马匹参赛资格认证,只有具备“护照”的马,才能拥有参加比赛的资格,内容详细的“护照”不但记录了马匹的各种信息、健康认证,其中的马匹特征图更可让工作人员对每匹马的特征一目了然。其次是“7+10”隔离检疫,马匹先要在原在地隔离七天,在日常观察的同时,接受体温、血液和尿液等检查,到达香港后,马匹仍需继续接受十天的隔离检查。此外,马匹在香港的行程,都由香港赛马会的专车护送。严格的赛前措施保证了参赛马匹的健康;其次,对于香港来说,在兴奋剂检查中发生马匹搞混情况的可能性几乎为零;而且参赛马匹几乎不可能遭受任何人为和自然因素的危害。


北京奥运马匹检测技术


与之前的奥运会相比,此次药检之所以与众不同,是因为负责此次比赛的香港方面采用了更全面、更快捷的药检技术。众所周知,香港人热衷赛马,香港赛马会每年几乎要负责上万次赛马药检。即使如此,香港赛马会仍然保持了优异的纪录,香港历次马术比赛中极少出现药检检出不合格的情况。无论从赛马兴奋剂检查的技术设备、经验水平还是应急机制,香港的水平在全世界都是一流的。


奥运马匹检测:血尿双检、加快药检


任何一天采集的样本必须在比赛结束后当天,以最快的方式由MCP药物控制程序(Medication Control Procedure)测试的兽医负责送往奥林匹克官方实验室——香港赛马会实验室冷库中。


此外,针对马匹的兴奋剂检查还将实行血尿双检的办法,以确保样本的顺利采集和药检结果准确无误。马毕竟与人不同,给马匹做尿检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,必须由驯马师进行诱导,配合采集样本,因此,血尿双检的办法弥补了只做尿检的缺陷。


国际马术联合会官方文件规定,在分析过程中,样本A的分析(“A—分析”)必须在实验室收到样本后七天内完成,如果A分析的结果为阴性,那么实验室可以销毁样本B,但如果A分析的结果为阳性,就必须化验样本B(“B—分析”),并且,A分析的结果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责任人、国家处方集、国家奥委会以及奥林匹克相关团体。在这种情况下,马匹责任人未经国际马术联合会总部长批准擅自销毁样本B的,将被撤销比赛资格,且不许离开此次比赛地点。并且,B分析必须在获得A分析完成后的两天内,由同一个实验室的不同检验者化验,直到公布结果。


三种选择马匹接受药检的方式


国际马术联合会(FEI)官方文件规定,此次比赛中将对马匹进行选择性兴奋剂检查,建议至少对5%的参赛马匹采样,也就是说,将有50—60匹马将会受检。同时,在马匹样本细节及获取方式上,负责检查的兽医、各类规则评审首席和兽医协会,三方必须相互协调。文件中还区分了三种选择马匹接受药检的方式:强制性药检、随机性药检和污点药检。


“随机性药检”


即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兴奋剂检查,随机抽查的结果必须经过评审首席、兽医协会和官方检测处的同意。需要指出的是,在任何比赛中的任何时间,都可以进行抽查,并且在同一项赛事中,马匹可以多次受检。这种没有次数限制的随机抽查提醒参赛者千万不可存有侥幸心理。


“污点药检”


即针对特殊情况的马匹进行检查。可以联系法律术语“污点证人”来理解。所谓“污点”,就是构成违规的可能,一旦发生,或者被检举,就满足了进行“污点药检”的条件。这样一来可以对比赛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给出合理解释,也能促进参赛者之间相互监督。


“强制性药检”


主要针对在决赛中闯入前三名,有机会登上领奖台的马进行常规取样。根据赛事的不同,“强制性药检”分为三种情况:第一,所有个人决赛中,前三名的马必须接受药检;第二,场地障碍赛和盛装舞步团体决赛中,团体赛前三名赛马中的一匹必须接受药检;第三,三项赛中,在所有比赛结束后,团体前三名赛马中的一匹必须接受药检。

标签:奥运会兴奋剂

免责声明

本网站尊重原创作者劳动成果,就本网站稿件一事作如下声明: 一、本网站标明转载文章的出处,并保留转载文章在原刊载媒体上的署名形式和版权声明(如有),但本网站对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属和权利瑕疵情况不承担核实责任。如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转载的文章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,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,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采取相应措施。 二、如有文章转载自国内外公开媒体报道,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,与本网站立场无关。本网站不对其中包含或引用的信息的准确性、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。对于任何因直接或间接采用、转载本网站提供的信息造成的损失,本网站均不承担责任。如因使用本网站资料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,使用者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。 三、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、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,视为自愿接受本声明的约束。 四、本免责声明以及其修改权、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网站所有。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速与本网站联系。